連日來,溫州市交警一大隊一中隊迅速開展專項整治行動,突出對二輪摩托車、電瓶車、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車輛擅自加裝雨棚交通違法行為的重點打擊。在整治中,發(fā)現(xiàn)二輪摩托車、電瓶車、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車輛有擅自加裝雨棚交通違法行為的,一律先予以暫扣車輛。同時嚴格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:對查扣二輪摩托車擅自加裝雨棚的交通違法行為,根據《機動車登記規(guī)定》第48條,按照“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登記的有關技術數(shù)據”予以罰款20~500元,并責令恢復原狀;對查扣的電瓶車、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擅自加裝雨棚交通違法的行為,根據《浙江省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>辦法》第73條規(guī)定,按照“擅自改變電動自行車、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結構、主要技術參數(shù)和性能”予以罰款50元,并收繳非法裝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