禁摩維護了大多數(shù)市民利益
自省政府發(fā)布放開電動自行車限制方案以來,在禁電禁摩已長達七年之久的廣州,一場有關是否開禁的大討論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。不過昨日,冼偉雄公開表示,在道路資源增長有限的廣州,再增加一種占用道路資源的個體出行工具,增加公交發(fā)展的難度,是“歷史的倒退”。
冼偉雄說,十年前的廣州,摩托車保有量達到了150萬輛,對于治安、交通事故、環(huán)保等方面都產(chǎn)生了諸多不利因素,所以當年廣州市決定要禁摩。五年來,廣州市的道路資源增長不足2%,但機動車保有量仍然迅猛發(fā)展,“如果此時恢復之前的樣子,交通將會呈現(xiàn)怎樣的一種狀態(tài)?”
“市長在日前表示,兩利相權取其重,兩害相權取其輕,我們選擇在600平方公里的中心城區(qū)禁摩,在當年是花了很大力氣的,是最大限度維護了大多數(shù)市民的利益。”電動自行車也是一樣,“如果在此時再增加一種暫用道路資源的個體出行交通工具,勢必增加了公交增長的難度,還要考慮保管等各類社會資源的承受能力。這是歷史的倒退。”
冼偉雄最后以一張1988年自行車擠滿海珠橋的老照片為例,說道:“交通發(fā)展引導城市的規(guī)劃、交通運行效率決定城市的運行速度、交通是否暢順決定人民群眾的幸福指數(shù)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