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區(qū)摩托車報廢手續(xù):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,由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(yè)交售機動車,并填寫申請表,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、號牌和行駛證。機動車回收企業(yè)應當確認機動車并解體,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《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》。報廢的大型客、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車輛管理所的監(jiān)督下解體。
機動車回收企業(yè)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后7日內(nèi)將申請表、機動車登記證書、號牌、行駛證和《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》副本提交車輛管理所,申請注銷登記。
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日內(nèi),審查提交的證明、憑證,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、號牌、行駛證,出具注銷證明。
對于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、機動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注銷登記的,車管所將公告機動車登記證書、號牌、行駛證作廢。